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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碧桂园等楼盘业主子女入学政策 进一步确保招生公平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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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蕉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1日 09:07: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为了严肃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公平,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和《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重申碧桂园等楼盘业主子女入学政策 进一步确保招生公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目的

  为了严肃招生政策,促进招生公平,保障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过程

  2017年开始,部分享受区政府“去库存”等政策的小套房产权人将此部分房产变成所谓的“学区房”进行炒作,出现大批量二手房、多手房的不正常现象,严重违背了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和承诺函的精神,极大影响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蕉城区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关于重申碧桂园等楼盘业主子女入学政策 进一步确保招生公平的通告》,第一时间向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在经得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形成了《通告》(讨论稿);4月23日经2018年第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

  三、起草依据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和《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文件规定及蕉城区人民政府针对蕉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等问题出台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承诺函。

  四、主要内容

  近年来,蕉城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房地产去库存等问题,对八都碧桂园、中融·中央公馆和中央·首府、宝信·郦景阳光小区、金南门小区、大润发购物广场等不属于蕉城区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楼房购买者的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先后出台了相关会议纪要及承诺函,同意向以上楼盘开发商购买房产的业主子女小学就读实验小学,即一手房业主子女就读实验小学。对于以上房产二手、多手购买者不享受区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其业主子女入学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负责接收。

  蕉城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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