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文件、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安排和会议的组织管理,协助市政府领导抓好会议事项的落实;
3、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中央、省及有关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函、电,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4、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与市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
5、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6、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市政府办管理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8、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宁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直公务出行保障服务平台运营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2、承担车改后保留市直公务用车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政府办包括3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1个驻办公室纪检组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
财政拨款 |
152 |
135 |
行政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10 |
10 |
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2 |
宁德市政府公报编辑部 |
财政拨款 |
4 |
4 |
宁德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
财政拨款 |
3 |
1 |
宁德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
财政拨款 |
5 |
5 |
宁德市绩效评估中心 |
财政拨款 |
8 |
7 |
宁德市12345便民热线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6 |
0 |
宁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五个坚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担当作为,着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进环三区域开发、产业振兴、四个“补短板”等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宁德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长效推进办公室工作高效运转。
二是创新督查机制,努力推动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做好应急值守,稳妥处理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
四是推进法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五是加大海防、金防工作协调力度,维护国防安全和金融市场秩序。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七是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2018年,宁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市直公务出行保障服务平台运营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承担车改后保留市直公务用车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服务性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将现有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进行提升、总结,健全管理制度。
二是开展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强化规范车辆维修和保养,严格监督检查,排除隐患。
三是打造优质服务,努力革新服务举措,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政府办收入预算为5314.2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4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增加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运营经费、新增2018年边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预算指标、交通补贴、应休未休年假报酬指标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4.2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14.2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95万元,公用支出611.88万元,项目支出2818.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14.2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平台运营经费、提前下达2018年边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预算指标、交通补贴、应休未休年假报酬指标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909.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办公经费开支、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应休未休年假报酬、遗属生活费等支出。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189.8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业务经费、会议费、市府领导公务经费、海防办业务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专项、公共节能业务费、公务用车平台运营经费、机关办公楼、礼堂水电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工会楼、科技大楼、周转房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2010303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32.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卫人员经费开支、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更新开支、监控维护费、反恐经费等支出。
(四)2010307法制建设53.96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办日常办公经费、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支出。
(五)2011150事业运行47.91万元。主要用于市绩效评估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六)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南下服务团、宁德市长江支队研究会、市老促会工作经费、老促会老区科技服务经费、市扶贫开发协会经费、市直机关干部退休活动站经费等支出。
(七)2039901其他国防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开支。
(八)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九)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支出。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9.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支出。
(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7万元。主要用于市绩效评估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支出。
(十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十三)2210201住房公积金139.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5.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省领导莅临宁德调研、考察,其他地市对口单位来宁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政府办2018年预算安排609.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29.4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下降17.4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餐燃油费、维修费等开支将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无增减。
2、宁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8年预算安排18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7.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宁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为新增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数据;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无增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政府办(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73万元,比2017年增加3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费用,2018年年初预算中有安排这些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相比下降4.3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政府办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