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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政策规定

2016-08-03 10:13:24    来源: www.288-563.com   字号:大  中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近日,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人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时间安排与去年大体相同,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9月10日起运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问: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福州、厦门城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今年国防部征兵办赋予我省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为44%。结合去年完成任务情况,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今年福州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50%以上,厦门市要达到55%以上,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市要达到44%以上,龙岩、南平、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达到40%以上。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问: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答: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问:征集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问:今年征兵工作有什么特点?

  答:今年征兵工作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时间提前。2月份,全国征兵网就已经开通了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国防部征兵办要求,6月底前完成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的体检、政考和预定兵工作,7、8月份,重点抓好大学新生和直招士官征集工作,同时防止预定兵员流失,时间提前、工作提速。二是质量提高。今年,我省征兵总任务较去年有所减少,但大学生征集比例比去年有所提高,兵员质量要求比往年更高。三是方法创新。按照国防部征兵办要求,今年要推广使用征兵体检信息化系统,试行征兵“五率”(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量化考评,并全国排名通报。

  问: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哪些大学生征集优待政策?

  答:去年5月11日,国家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问:我省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答: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涉及大学生入伍优待、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方方面面。这里,我着重介绍一下“省五条”。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大学生入伍的5项优待政策:一是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录(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二是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三是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创业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四是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五是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问:今年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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