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15件均已办结)

2017-05-25 17:56:20    来源: www.288-563.com   字号:大  中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47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阳泉工业园区9号厂房,福安市劲威电机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电机喷漆粉尘、废气扰民,污水未经处理排到下水道,电机浸漆气、渣直排,夜间营业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水、大气、扬尘

经查,发现企业已于2013年停产关闭。目前该企业厂房改为小卖部,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的问题。

不属实

福安市政府要求阳头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辖内出现企业废气、废水、粉尘污染。

 

2

551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溪潭镇城山村将军厝生活区,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

宁德市福安市

村民冯**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养殖废水直接排放。

属实

目前猪栏全面清理完毕,并做好老宅猪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福安市政府要求溪潭镇政府做好跟踪落实,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3

5552

投诉人反映:宁德福安市甘棠镇北门村樟尾亭一家小铁厂生产4、5年,每日约生产40-50吨,没有手续,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5月1日,甘棠镇政府组织人员对企业主要生产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并将废铁和扁铁迁离厂房,企业已被依法取缔关闭。5月20日,复查发现企业处于关闭状态。

部分属实

企业已被依法取缔关闭,福安市环保局将会同甘棠镇政府加强巡查,严防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4

5570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社口镇填头村填头茶机厂(在村委楼)存在以下问题:1.废铁随意丢弃。2、存在环境安全隐患。3.噪声严重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噪声

福安市佳万农用机械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已停产2个多月,未发现废铁随意丢弃情况;企业周边仅有1幢民宅,距离厂区约200米,因企业已停产,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福安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抓紧申报环评手续,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福安市环保局将会同社口镇政府加强监管,杜绝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

 

5

5581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柘荣县锦绣花园小区旁,瑞典(音)KTV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宁德市柘荣县

噪声

该音乐会所于2017年3月中旬停业开始装修,目前处于歇业中,预计6月10日前完工,现场检查未发现夜间装修作业,未发现信访所反映的锐典KTV噪声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柘荣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环保、文化等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待音乐会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边界噪声监测达标,重新取得文化部门娱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避免造成周边环境噪声影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6

558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王基岭大排档有几百个摊位,油烟扰民,噪声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噪声、油烟

王基岭大排档的露天烧烤摊点和两边小炒店产生油烟和消费者喝酒划拳产生的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一)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收乱摆放灯箱广告7个、暂扣液化瓶5个、帐篷5个、桌椅20多张、取缔豪门盛宴等摊位2个。同时召开该路段夜市经营户会议,要求他们遵守夜市经营秩序,不妨碍交通通行,不扰民,夜市经营户必须对消费者做出提醒防止喝酒划拳声音过大影响周边群众休息。同时由经营户选出3名代表,加强自主监督管理。
(二)福安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王基岭大道夜市排档的规范管理,加大夜市巡查整治力度,要求经营户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段经营,在规定时间段外清场,并做好环境卫生,恢复原状,确保经营规范,避免扰民。

 

7

5603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穆仙镇,穆阳砖厂无证经营,噪声扰民。

宁德市福安市

噪声

福安市穆阳辖区内没有正在生产或者新建的红砖厂。

不属实

福安市将加强对辖区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无证经营的砖厂,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8

5604

投诉人反映:福安市社口镇南岸村,南岸砖厂废气直排,影响居民生活。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福安市坂中乡南岸村砖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未报批擅自新建烧结砖生产线。

属实

一是福安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对该砖厂下达了《福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安环保监〔2017〕49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于2017年5月31日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该砖厂处于停产状态。
二是要求福安市环保局会同潭头镇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9

5607

投诉人反映:福安市潭头镇秀庄村,某砖厂无证经营,排放恶臭气体。诉求:取缔关闭。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停产关闭。

部分属实

该企业已于4月17日停产关闭,福安市已对该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停止供电;二是因项目批建不符问题福安市住建部门已于2017年5月11日拆除粘土砖生产设备;三是要求福安市环保局会同潭头镇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0

5609

投诉人反映:福安市康厝乡,洋溪坪砖厂无证经营,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诉求:取缔关闭。

宁德市福安市

大气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59号-4属重复投诉。经复查,企业未生产。

部分属实

责令福安市华溪建材有限公司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福安市环保局、国土局、康厝乡加强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

 

11

569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霞浦县有多家机砖厂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盐田镇凤尾村福建利安新型建材公司、水门乡茶岗村金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门乡交盘村闽鸿砖厂、牙城镇文洋村宏鑫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崇儒乡芦家墩村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田镇杨岭村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宁德市霞浦县

大气、其他

1、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污染大气。
2、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霞浦县闽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中违规取土,占用耕地;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前期在审批范围内临时占用的山场整改复绿不及时,影响生态环境。
3、六家企业目前还未进行水保设施验收工作。
4、福建利安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金煌新型建材开发有限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部分属实

1、霞浦县环保局已对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霞浦县环境监测站及时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2、霞浦县环保局已对福建省同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硫设施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及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3、霞浦县环保局已督促福建利安建材有限公司尽快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4、霞浦县环保局已督促霞浦县环境监测站尽快对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金煌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
5、霞浦县国土局已对福建宏鑫发建材有限公司、霞浦县闽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中违规取土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霞浦县林业局已督促福建中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植被,尽快完成整改复绿扫尾工作,并将于近期组织对该临时占用林地山场开展复绿验收。
7、霞浦县将依据省市要求采取分期分批次安排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确保在8月底完成该六个项目设施验收工作。
8、霞浦县将加强对上述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和违规取土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肃查处。

 

12

5699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安惠页岩砖有限公司利民砖厂无任何手续,污染环境。

宁德市福鼎市

大气、其他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226号-10属重复投诉。1、煤渣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车辆进出时,易引起扬尘污染。 2、由于项目后评估文本未编制完成,业主单位尚未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的烟气进行治理。

部分属实

1、福鼎市环保局于5月19日下发《福鼎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鼎环违改字〔2017〕11号),责令业主单位立即着手整改,于6月18日前完成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对煤渣堆放区域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对业主单位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未经处理及煤渣堆场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责成福鼎市住建局、点头镇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该项目环保整改工作。

 

13

5727

投诉人反映: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莲桥村涵头岭的古田福利染整厂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宁德市古田县

水、大气

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有偷、漏、排现象。对该厂排污口的生产污水和锅炉废气取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不属实

由古田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完善各项环保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4

5757

投诉人反映:周宁县礼门乡首洞村、梨村、梨坪、产洋、坑柄、八角亭、彭油湾等六个自然村受到上海维鹰实业有限公司采石的影响,水土流失、森林被毁、生态环境被破坏。

宁德市周宁县

生态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87号-11号属重复投诉。经复查,该公司正在按要求开展矿区复绿工程相关工作,但进展较为缓慢。

部分属实

1、4月19日,企业已向周宁县国土局书面承诺,在2017年7月18日前全面完成治理。4月28日、5月15日、5月20日,周宁县国土局跟进调查,该企业已委托专家编制矿山复绿工程设计方案,将于5月31日前完成设计方案编制,6月15日前施工队进场,7月18日前完成矿山及非法占用林地、未利用地的复绿工作。
2、周宁县将进一步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

 

15

0999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村口,三四十家石板材厂,粉尘污染严重、切割石板材噪声,市政府曾要求搬迁,但是不明原因被搁置。

宁德市蕉城区

大气、噪声

福洋村石材市场及104国道两侧约1公里内,现有石板材经营户60多家,因场地过小限制和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存在无序经营、占道经营、店外店、废渣乱倒、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目前尚未搬迁。

属实

1、蕉城区政府已召集区政府办、规划分局、环保局、城南镇、漳湾镇等相关部门就福洋竹木、石板材市场搬迁选址事宜进行专题研究,经过现场踏勘及前期摸底,拟选址福宁路东侧、金漳路南侧约106亩作为搬迁新址。
2、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研究福洋竹木、石板材市场搬迁选址事宜。新址明确后,由蕉城区在三个月内完成征地工作,并交付市城建集团开展建设。蕉城区同步提出福洋竹木、石板材市场市场整体搬迁方案,加快推进搬迁各项工作。
3、未搬迁前,蕉城区加强对该市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市行政执法局蕉城支队、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区清违办、区环保局、城南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对占道经营、店外店、违章搭盖的加工店进行拆除。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加工作业时间,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噪声扰民,废渣、粉尘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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