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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2011〕164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www.288-563.com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宁政办〔2011〕164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宁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7月16日)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经过4年时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市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二)分阶段目标。所属九个县(市、区)和东侨经济开发区在2012年底前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在2015年底前分阶段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其中,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分区域年限: 2012年底前为福安市;2013年底前为福鼎市、东侨经济开发区;2014年底前为古田县、蕉城区;2015年底前为寿宁县、霞浦县、柘荣县、周宁县、屏南县。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1.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以群众需求为依据,完善中小学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加快城区、中心城镇教育资源扩容步伐,边远地区办好必要的小学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继续推进寄宿制学校改造,为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从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2012年底前福安市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3年底前福鼎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4年底前古田县、蕉城区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5年底前寿宁县、霞浦县、柘荣县、周宁县、屏南县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师资均衡配置 
    1.合理调配补充教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特岗计划、代偿学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扶持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紧缺学科教师,2012年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基本配备到位,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域内公办教师实行“县管校用”。2011年在福安市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2013年在其他县(市、区)全面实施。 
    2.实行中小学和校长全员培训。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比例核定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施“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选拔、培养、奖励一批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校长,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健全市、县、校三级名师队伍体系,带动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 
    3.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将长期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困难的教师的住房问题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筹安排解决;对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落实闽政办〔2010〕179号文件要求,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按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15%的标准执行,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25年并在特教岗位退休的教师,其享受的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计入退休费基数;对普通学校主要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岗位补助;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将特殊教育单列,并予以倾斜照顾。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1.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并率先在小学实现减负。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的有效机制。2012年前开齐开好省颁的所有各类课程,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积极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实施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2011年在设区市所在地和改革试点县(蕉城区、福安市、柘荣县)建立“小片区”管理模式试点,以片区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带动一般校提升办学水平。2012年起将“小片区”管理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县(市)的城区。 
    3.探索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途径,以名校领衔,通过名校输出品牌、办学理念、管理方式、优秀教师、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采取“名校+新校”、“名校+民校”、“名校+弱校”等多种办学模式,进行集团化办学。2011年在福安、福鼎等市开展试点工作,而后逐步推广。 
    4.实施“结盟重建”模式。推广福安市“结盟重建”成功经验,实施优质校与薄弱校“管理同谋、计划同盘、资源同享、活动同步、信息同通、发展同行”的“结盟重建”管理办法。通过优质校与薄弱校的结盟重建,催生薄弱学校教育新理念,注入教师队伍新活力,提升教育教学新水平,促进薄弱校在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发展、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成效。 
    5.实施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推进工程。坚持先行先试,抓示范、促推进,创建教育质量、创新能力、师资水平、基础设施、均衡发展、教育强县等提升工程示范点,计划经过三年努力,推进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培育23个省级示范单位、57个市级示范点、100所特色学校,引领带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1.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扩大城镇中小学办学容量,2012年底前新增0.28万个学位,解决好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到2015年,城乡中小学班额普遍达到省颁标准。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妥善解决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2.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提高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健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政府一把手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总责。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二)落实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要研究制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本地区内分阶段、分区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向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下达的《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依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本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 
    (三)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四)强化督导监测。要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作为考核所属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宁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分重大任务计划表
附件:


宁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分重大任务计划表 


      项目
 
 
区域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所)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计划(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计划(年)
小计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
蕉城区3310109420122014
古田县48171516 20122014
屏南县23477520122015
周宁县22757320122015
寿宁县331195820122015
福安市571641  20122012
柘荣县17743320122015
福鼎市49171913 20122013
霞浦县672615141220122015
东侨开发区     20122013
市直3111   
合计352116126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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