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的通知》(闽政办〔2012〕17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统计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工作对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所辖领域内的数据监测、收集工作,确保我市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统计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数据采集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加工科学规范、口径一致,监测报告有理有据、客观全面的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要求,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市统计部门具体负责监测体系的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见附件),切实做好数据的监测、收集工作,及时主动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应指标数据。建立市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统计局为召集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等单位为成员。各县(市、区)要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统计监测工作有序推进。
三、保障数据质量。根据闽政办〔2012〕173号通知精神,2013年福建省县级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将全面开展,市统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各地的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跟踪推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采集的可控性和规范性,为下阶段开展县级统计监测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福安市、福鼎市作为今年全省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试点,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统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测、采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附件:宁德市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工作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