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便捷以及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营造和谐春运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好春运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台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安监局、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总工会、团市委、宁德海事局、消防支队、公路局、宁德港务局、道路运输管理处、高速交警支队、宁德火车站、汽运集团公司、宁德电业局、中石化森美宁德分公司、中石油宁德销售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调配,保证出行需要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公路运输部门将投入客车2568辆/51088客位,预计运送旅客312.3万人次,水路运输部门预计将投入客船213艘、4070个客位,预计运送旅客28万人次,同比增加8%;铁路预计到发客流58万人次。加上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和极端天气的影响,将会给春运工作增加很多不确定因素。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的预测情况,充分考虑群体流动的特点,科学安排运力,督促客运企业备足运力,防备气候突变等特殊情况和超载分流疏运需要,避免旅客滞留现象发生。在保证干线、城乡客运和粮油、化肥、重要工业原材料以及肉禽、蔬菜等其他节日重要物资运输的同时,认真做好农村客运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做到人畅其行,货畅其流。
三、强化监管,保证运输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重视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突出事故防范,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加强源头安全管理。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把客运车辆、船只技术和驾驶员资格关。任何运输车辆、船只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维护、未经车辆、船只技术性能综合评定合格以及证件不齐的,禁止参加春运。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未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工作。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交通设施提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道路警示标志和安全保障设施是否完善,及时排除隐患。公路、交通部门要对公路、桥梁航道、渡口及其标志、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有碍车辆、船舶通行的路段和航道要及早整治,确保安全畅通。
(二)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的源头监督管理,确保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都进站进行日趟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车、船出站出港,做到“出站不超载,超载不出站”;客运站及码头要严格按车船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客车超载的,除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站长的责任。凡发现超载运行的客车和客船,要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
(三)强化安全春运意识。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运输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车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和疲劳驾驶。
(四)严格检查堵截“三品”。加强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查堵工作,消除隐患。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包裹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辆。一、二级车站要尽快配备检测仪,有条件的三级客运站要安装危险品检测仪,坚决把危险品堵在车船之外,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严肃处罚。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公安交警、交通运政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客车的运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手续不全或超载的客运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工作,把反超载工作当作落实春运安全的一件突出工作狠抓不放,抓出成效,坚决实行超载车辆卸客转运措施,组织好旅客分流。要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继续严厉打击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员行为。要强化农村客运管理,严禁非法改装车、厢式农用车、手扶车、柴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运输。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渡口、乡镇客运渡船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三长四级责任制”及渡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禁客渡船超载,防止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公安部门要加强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严厉打击盗窃运输物资等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安全畅通。要及时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防止发生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春运应急预案,有效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水平,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信息,提前制定、完善春运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一旦出现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针对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四、提升服务,维护旅客权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方便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充分利用电话订票系统、网络售票系统,方便旅客出行购票。在交通受阻时,要妥善做好解释、疏导,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旅客出行顺畅。各高速公路进出口工作人员在春节免费通行期间,要做好自驾出行旅客车辆的疏导工作,避免出现拥堵状况。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交通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宰客、甩客、倒客、卖客、使用伪造仿制牌证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城市客运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强行拉客、拒载及“黑的士”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确保执法文明规范。
五、加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期间,宣传部门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春运安全和文明服务情况,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客票供需、天气预报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积极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旅客投诉和各类纠纷。
六、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各项统计
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确保领导带班,人员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好春运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10日前报送市春运办(联系电话:2822728、2822281,传真:2822728、2822919)。
附件:2013年宁德市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附件
2013年宁德市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转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奶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 平(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飞辉(交战办主任、调研员)
蔡福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游扬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珍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思忠(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丽云(市卫生局副局长)
苏作琴(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兆兴(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洋(宁德海事局副局长)
章浦军(宁德电业局副局长)
陈居纯(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陈才明(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曾建智(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杨与建(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陈宁群(市公路局副局长)
肖传惠(宁德港务局副局长)
刘 文(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邹遂平(市高速交警支队纪检书记)
洪宗礼(宁德火车站副站长)
吴良淼(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
陈 涛(中石化森美宁德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成杭(中石油宁德销售分公司安全总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由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2822728、2822281、13850310000、13004916661,传真:2822919、28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