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八日,经研究决定:
陈居纯任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宁德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叶家林任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林平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缪钦任宁德市高级中学校长;
免去卢秋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陈玲的宁德市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宁政文〔2013〕405号)
●十二月二十日,经研究,现对市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如下:
一、隋军市长: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李转生常务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发改系统、工业系统、环保系统、质监系统、重点项目建设、电网建设、海西宁德工业区建设、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建设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周秋琦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科技系统、教育系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体育系统、计生系统及其他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陈辉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农业系统、水利系统、林业系统、海洋渔业系统、卫生系统、民宗系统、民政系统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黄建龙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外经贸系统、内贸系统、工商系统、口岸系统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林志坤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公安、交警、消防部门承担的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市公安系统、司法系统、信访系统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缪绍炜副市长:作为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市长具体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同时,分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安监系统、旅游系统、外事侨务系统、金融系统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刘建飞副市长:负责协助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所协助分管部门其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陈宜国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住建系统、规划系统、国土系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交通(含高速公路建设和铁路建设)系统、国资系统及其他分管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宁政文〔2013〕407号)
● 十二月二十七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奶康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职务,退休;
免去叶仕明的宁德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调研员职务,退休。
(宁政文〔2013〕429号)
● 十二月二十七日,经研究决定:
陈梅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佳求任宁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叶善青任宁德市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宁德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健任宁德市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宁德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翁章建任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正处级)。
(宁政文〔2013〕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