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一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林应华的宁德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宁政文〔2014〕219号)
●七月十一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林瑞全的宁德市人民政府科技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蔡琳的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黄爱武的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陈舒予的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王仁谦的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魏榕山的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挂职)职务;
(宁政文〔2014〕227号)
●七月十一日,经研究决定:
王伟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
丁如任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林崇坤任宁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王丽华任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宁政文〔2014〕228号)
●七月二十四日,经研究决定:
张齐勇任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宁政文〔2014〕240号)
●七月二十五日,经研究决定:
刘立雄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启文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鉴润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毅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黄庄华任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宁政文〔2014〕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