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2号)精神, 确保到2018年,我市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天气雷达观测站网
2015年宁德新一代天气雷达投入业务试运行。2016年完成屏南X波段移动雷达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财政局,霞浦县人民政府、屏南县人民政府)
(二)优化地面观测站网布局
将我市国家级地面台站全面升级为新型自动气象站,新建气溶胶观测站、负氧离子自动探测仪、交通自动气象站、设施农业或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监测站网。到2017年,自动气象站点密度达到陆地8公里、沿海地区6公里、大中城市和经济集中区、易灾区域3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三)推进气象台站建设
按时完成寿宁站的迁站工作,并做好福鼎、福安、古田等县局的迁站前期准备工作,对周宁、柘荣、寿宁、屏南4个高海拔山区站和霞浦三沙等生活艰苦台站在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支持。到2017年,要求90%以上的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四)加强业务平台与信息网络建设
以“风格统一、设备统一、平台统一”的标准对全区市、县预报会商室进行改造。在2015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蕉城、福安、福鼎、古田、屏南、柘荣“一市六县(市、区)”会商室的升级改造。到2018年,完成霞浦、寿宁、周宁三个县局会商室的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建设宁德市气象节目演播厅,宁德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上主持人,实现重要天气气象影视节目连线直播。加快推进气象主干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市、县宽带接入分别达到200M、80M。国家级自动站数据市内到达时间小于2分钟,区域自动站和雷达数据市内到达时间小于6分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财政局)
二、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水平
(五)加强精细化预报服务
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提高高分辨率天气预报业务能力,陆地精细化到城区、乡镇、景区,海区精细化到10公里网格。加强气象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加强台风和流域性致洪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技术攻关,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与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科技局、水利局、水文局、国土局)
三、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六)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分区预警方式实现突发性强天气预警的全网发布。推进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本级、各县(市、区)财政预算,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福鼎市、屏南县的编制工作,其余县(市、区)于2015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财政局、住建局)
(七)建立多部门灾害性天气联防体系
加强与水利、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旅游、海事等部门合作,建立灾害防御联防平台,实现区域内多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为突发性灾害的决策服务、跨部门联动等提供强有力支撑,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社区建设,推动智慧城市气象公共服务产品精细化、个性化、智能化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和气象科普基地建设,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水利局、住建局、民政局、安监局、国土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海事局、旅游局、应急办、数字办)
(八)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工程
大力提升千亩园区及全市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的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直通式气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用3年左右时间,组建气象、农业科研服务小组,建成针对果蔬、茶叶、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气象服务示范基地,打造宁德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
(九)强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积极开展农业抗旱、森林防火、水库增蓄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征地30亩,完成古田水库流域人工增雨效果检验基地建设。完善周宁暖云增雨基地设施,布设近程雷达,增设暖云人影作业点。(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古田县人民政府、周宁县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气象现代化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和工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十一)科技人才支撑
成立宁德市气象培训中心,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参加省气象局的“领航强基”工程。人才管理部门要把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人才专项培养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软件平台开发、技术装备维护和信息产品个性化需求研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科技局)
(十二)落实保障资金
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气象为农服务、环境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公共气象服务项目,及其技术装备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持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5~2018年,市级每年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气象现代化建设,各县(市、区)的项目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负责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财政局)
附件:宁德市气象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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