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宁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深化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六新大宁德”建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全面完成续志编修、第三轮修志启动的关键时期。为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宁德市地方志事业在更高起点上的发展,根据《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福建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地方志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宁德市地方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有力指导下,经过全市地方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依法治志持续推进。市政府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志鉴编纂进展情况督查的通知》。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公布了《宁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责任清单》,各县(市、区)也相应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纳入参公管理,深化推动了依法治志。
(二)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方志文化成果不断丰富。二轮志书《宁德市志》完成分志编纂,并进入全志总纂;柘荣、周宁、屏南县志交付出版,《柘荣县志》已正式出版发行;寿宁、霞浦召开县志稿评议会;福安、古田、福鼎基本完成县(市)志稿总纂;蕉城基本完成区志初稿第一轮的编辑。地方综合年鉴在全省提前实现市、县(市、区)一年一鉴,正式出版“两覆盖”。已编纂出版市、县两级地方志书11部,地方综合年鉴40多部,各种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村志、地情书籍300多部,整理出版旧志近20部,大量的地情资料,构成不断丰富的地方史志成果。
(四)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市已建成市级宁德方志网站1个,县级网站6个;市级资料库1个,县级资料库(室)7个;宁德市方志委办公场所由64平方米拓展为近200平方米;蕉城、霞浦、寿宁、福鼎、周宁、屏南等县(市、区)办公条件都有明显改善。方志工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
(五)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努力当好地方经济建设的地情“顾问”,我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向区内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海内外人士提供赠阅志鉴书籍、地情资料书等达数百册,为宁德高速、铁路、核电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申遗申标提供地情咨询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拓展读志用志新渠道,将方志文化向农村延伸,建成福建首批村级方志书屋——福安毛家坪村方志书屋、寿宁下党村方志书屋,为全国方志系统首创。通过修志、传志、读志、用志,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六)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通过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注重方志人才培养,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努力构建“学习型、专业型、创新性、服务型、和谐型”(即“五型”)的方志机关。宁德市方志委2人被选荐列入2015—2016福建省地方志中青年学术人才梯队学术研究新秀;宁德方志委申报《首轮与二轮地方志书质量的思考》《探考如何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的信息采集工作》被列入省方志委研究课题;林慧冬同志获得“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古田县方志委获得“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宁德市方志委先后被授予第十一届县级和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9个县(市、区)方志委均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良好,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执行“十二五”规划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和行政化需进一步强化,政府依法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服务意识亟须增强,服务能力尚需提高;地方志专业人才匮乏,激励机制不够灵活。这些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中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落实全国第五次、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以依法治志、做优主业、服务社会、库网并举、突出特色、提升素质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导向,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为宁德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六新大宁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精神养分和历史智慧。
2.坚持依法治志。深化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志的有机结合,坚持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传志、依法治志。政府依法履行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提供支持。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室)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队伍建设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地方志在文化强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闽东修志的优良传统,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机制制度、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质量,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把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挖掘闽东历史文化资源,紧紧围绕“六新大宁德”建设,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服务,积极开展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志水平和服务宁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志书出版任务,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提高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质量,2017年,《宁德年鉴》跻身省内优秀年鉴行列,开展县级地方综合年鉴质量评选;重视开展宁德市志鉴理论学术研讨,并逐步推进地方史编写工作;市、县方志网站完成与省网的对接和联网,实现市、县与省地方志资源共享;县级地方志资料库(室)建成率达 100%,实现宁德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均有方志馆,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方志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2016年上半年《宁德市志》完成评议稿,2016年第三季度召开市志稿评议会,2017年9月交付出版。县级续志:2016年,召开《福安市志》《福鼎市志》《古田县志》《蕉城区志》评议会;2016年12月寿宁、霞浦县志交付出版;2017年6月、8月、10月、12月,福安、福鼎、古田、蕉城县(市、区)志分别交付出版,是年底全面完成宁德市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宁德市第三轮修志启动前的方案策划、资料长编、篇目拟写工作。
2.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十三五”期间,按照“建章立制、理论研讨交流、提速高效、创新精品”的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年鉴质量标准与县级年鉴考评体系。《宁德年鉴》每年10月前完成编辑审稿,编纂当年出版,2017年,《宁德年鉴》跻身全省优秀年鉴行列。开展县级地方综合年鉴质量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流程,提升年鉴的资料性、科学性、时效性,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保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3.注重特色志、乡镇志、专业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组织策划征集、编研“海丝”系列文化产品。组织编纂《宁德方志志》《闽东(宁德)船舶志》《闽东(宁德)电机志》《闽东(宁德)食用菌志》《闽东(宁德)廊桥志》《闽东(宁德)茶叶志》《闽东(宁德)妈祖文化》等特色志书,以及《宁德家训》《宁德乡规民约》《福鼎地名志》和介绍名人、名山、名水、名产等地情读物。加强与台港澳和海外相关机构或团体的方志文化交流合作,组织编纂出版《陈靖姑文化》《姓氏谱牒》等相关地情资料。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开编蕉城霍童镇、古田杉洋镇、屏南双溪镇、周宁咸村镇、福鼎太姥山镇、嵛山镇等名镇志,福安廉村、屏南漈下村、漈头村、周宁浦源村、福鼎仙蒲村、霞浦半月里村等名村志,组织推荐和申报中国历史名镇志及名村志文化工程。有序推动《闽东通史》《地方史》编纂。
4.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与交流。建立并依托地方志学会探索方志理论研究新路径,逐步形成完善地方志学术人才和课题研究带头人的培养机制,有效推动宁德方志理论建设。2017年,完成《首轮与二轮地方志书质量问题的思考》《探考如何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的信息采集工作》的课题研究。已纳入省地方志系统中青年地方志学术人才培养的对象和课题研究带头人,每年至少1~2篇理论研究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积极参与全省、全国范围的理论研讨会、学术交流与合作。
5.重视地方志资料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或月报)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加强方志资料库(室)建设,2016 年,市、县两级地方志资料库(室)建成率达 100%;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方志馆,探索采用“借地生馆”“借馆藏书”的途径,到2018 年,实现市和大部分县(市、区)均有方志馆(库),免费为公众提供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
6.持续开展旧志整理出版工作。持续做好地方志书、地方古籍和珍贵史料的抢救整理,做好《福宁州志》(明嘉靖、明万历版)、《福安县志》(明万历、清乾隆、道光、光绪版)、《福安乡土志》(清光绪版)等旧志的整理出版工作。
7.深化推广方志文化产品。建立与省内外地方志系统、高等院校地方志书、年鉴及各类地情资料交换的工作机制,促推方志文化产品交流,扩大影响。到2020年,与省内外交换的地情书刊不少于1000部(册)。
8.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按照福建省“数字方志”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方志资源全文检索数据库、影像(含图片、录音录像资料)数据资料库、在线修志编鉴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与省网的对接和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与省三级地方志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组建宁德市方志委与负责提供志鉴资料的单位的微信网、与全国先进设区市、县志鉴互动网,开展网上互见互学的交流平台。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参与地方志工作,并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人、修志编鉴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且常态化,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宣传、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治志。提请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清单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资料年报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确保志鉴编纂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三)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对外交流等工作经费。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
(四)人才保障。有关部门要切实根据地方志工作的特点,引入人才机制,在方志部门人员充实、调配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志鉴修编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素质提升,建立完善方志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