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7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7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宜居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2016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6年,力争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暨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完成167亿元。继续推进市政提升“五千工程”,新建改造各类地下管网和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500个、绿道130公里,完成路灯节能改造1500盏,新建3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24个乡镇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省级重点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5个。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42个(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4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12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个,继续推进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进一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改善我市城乡景观面貌,实现“三年明显改观”的目标要求。
二、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55亿元,其中市本级8.16亿元、蕉城区12.39亿元、古田县11.53亿元、屏南县8.22亿元、周宁县15.5亿元、寿宁县16.02亿元、福安市25.67亿元、柘荣县11.18亿元、福鼎市25.31亿元、霞浦县15.17亿元、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5.85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城市道路桥梁。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6〕18号)部署要求,重点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5公里,福安、福鼎各15公里,霞浦、古田各9公里,寿宁、周宁、柘荣、屏南各7公里。加快改造已明确的3座城市病患桥梁。新建一批城市人行天桥,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推进各地中心城区实施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路灯节能改造1500盏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部署要求,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500个,其中市本级250个以上,福安、福鼎各250个以上,蕉城、东侨、霞浦、古田、寿宁、周宁、柘荣、屏南各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3.城市公共自行车。全市力争完成600辆,并配套建设停靠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住建局、交投集团
4.城市地下管网
——雨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5公里,福安、福鼎各15公里,霞浦、古田各9公里,寿宁、周宁、柘荣、屏南各7公里。
——污水管网。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5公里,福安、福鼎各15公里,霞浦、古田各9公里,寿宁、周宁、柘荣、屏南各7公里。
——供水管网。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市本级(含蕉城、东侨)福安、福鼎各18公里,霞浦、古田各9公里,寿宁、周宁、柘荣、屏南各7公里。
——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公里。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6公里,福安20公里,福鼎15公里,霞浦、古田各12公里,周宁、柘荣、屏南各5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5.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城市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6〕17号)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易涝隐患点整治、排水管渠和河道清淤疏浚,基本消除易涝隐患点。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地要选择一批住宅小区、学校、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开展海绵城市改造试点工程建设,新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市本级要按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时限倒排计划,加快整治步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
6.城乡污水处理。古田县要在年底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作;福鼎市要完成福鼎市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启动“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以外的3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蕉城3个、古田5个、屏南5个、周宁5个、寿宁2个、柘荣1个、福鼎8个、霞浦2个。结合“千村整治”,今年全市计划完成173个村庄污水处理,其中蕉城23个、古田19个、屏南13个、周宁15个、寿宁18个、福安32个、柘荣11个、福鼎18个,霞浦24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
7.城乡垃圾处理。全市完成24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蕉城区年底前要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结合“千村整治”,今年全市计划完成361个村庄垃圾治理,其中蕉城区46个、古田52个、屏南21个、周宁19个、寿宁33个、福安87个、柘荣14个、福鼎34个、霞浦55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
8.城市供水设施。加快推进1990年前投产的老旧水厂技改。建立市县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年内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摸底调查,并启动改造。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水利局
9.城市燃气设施。加快天然气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建设。新增管道燃气用户5000户。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10.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小区、单位“五个”绿化提升工程,加大城市立体绿化、城市片林建设,加快宁德城市植物园建设,推动市县建设园林苗圃,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城市湿地公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林业局
11.绿道网建设。全市新建绿道13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5公里,福安、福鼎、霞浦、寿宁各20公里,古田10公里,周宁、柘荣、屏南各5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12.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万里安全生态水系”等,整治提升城市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等。市本级整治2个以上,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项目(含续建项目),其中5个项目作为省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利局、铁办
13.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深化29个省、市级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抓好赛岐镇、太姥山镇2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探索低成本小城镇建设模式,分类推进试点镇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改善供水水质,提高污水、垃圾收集率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景观面貌,抓好重点区域街道环境整治和公园绿地、郊野公园、生态湿地建设,以及小城镇周边一重山植树绿化美化;继续提升市政道路、燃气、公共交通、住房保障、文教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其中造福工程6.65亿元),其中蕉城区1.60亿元、古田县1.09亿元、屏南县0.85亿元、周宁县1.38亿元、寿宁县1.67亿元、福安市1.72亿元、柘荣县0.63亿元、福鼎市1.29亿元、霞浦县1.78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周边的村庄。今年计划整治142个村庄,其中蕉城19个、古田16个、屏南10个、周宁12个、寿宁15个、福安27个、柘荣8个、福鼎14个、霞浦21个,并争取从中创建1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12条美丽乡村景观带,景观带长度一般不小于10公里,做到整体规模到位、村庄整治到位、绿化美化到位、生态修复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
2.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我市重点扶持古田县杉洋镇、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等2个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旅游局
3.农村危房改造。全市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840户(其中1000户、约4000人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蕉城274户、古田146户、屏南277户、周宁376户、寿宁1433户、福安438户、柘荣99户、福鼎442户、霞浦355户。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续指标,待国家任务正式下达后,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进一步分解后下达各地实施。各地要尽快摸清和核实农村危房底数,将今年计划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村庄,落实到户、到人。同时落实好地方补助资金,按照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等方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
4.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重点打造一批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示范段,继续推进合福、温福铁路沿线绿化整治,同时抓好市、县高速公路进出城10公里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铁办、福宁高速公路公司
5.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全市全年完成造福工程搬迁任务2.45万人,建设50户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30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一是落实项目。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尽快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全年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二是强化指导。要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市宜居办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加强对“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委托若干家规划设计单位对各地编制的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进行技术指导和优化提升;推广省里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及时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严把质量。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一是确保财政资金尽快到位。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将今年安排的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中的基本补助资金和市直各部门可投向宜居环境建设的资金尽快下达各地。各县(市、区)要明确年度筹资方案,对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要按照不少于省级补助资金的规模落实建设资金,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同时,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政策的支持。二是重点推行PPP模式。推动各地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实施。对政府投资已建成的符合条件项目,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对宜居环境建设PPP项目按照省政府规定优先给予支持。三是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用好2016年中央安排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中统筹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继续筛选一批适合发债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永续债券。2016年底前,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继续向国家争取我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加快落实已发行债券的可投项目动工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中多项任务已列入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补短板”“投资工程包”任务。市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市宜居办要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参照省里做法,建立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