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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德市防汛救灾救援应急指挥中心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为有序、高效开展防汛应急救援救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防汛救灾救援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指挥中心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民政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信委、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气象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防汛办、宁德海事局、军分区、相关武警部队等组成。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依托市水利局。

  二、工作任务

  指挥中心在台风、暴雨、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适时启动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转入常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后停止。主要负责以下三项工作:

  (一)深入灾区指导。灾情发生后,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视灾情需要及时派出工作人员,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二)落实灾区需求。对灾区提出需市直部门支持解决的事项,及时收集、汇总、分解到有关市局,并负责协调调度、跟踪落实情况。

  (三)收集动态信息。收集汇总灾区通电、通水、道路交通、通信、供气等抢修恢复动态情况,并及时通报。

  三、工作制度

  (一)需求报告。受灾地区所在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及时将需要市直部门协调解决事项上报指挥中心。

  (二)落实反馈。市直有关部门接到指挥中心下达的任务后,及时协调调度、组织落实并反馈。

  (三)一日一报。指挥中心及时将受灾、救灾、救援等情况形成简报,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集中办公。指挥中心办公室启动运行期间,各单位联络员集中办公,并实行24小时值班。

  附件:宁德市防汛救灾救援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及办公室联络

  员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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