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九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丁万利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治部主任职务。
(宁政文〔2017〕161号)
●八月十六日,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少华的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刘品汉的宁德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宁政文〔2017〕171号)
●八月二十五日,经研究决定:
吴乃意任宁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缪钦任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德市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袁郑随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细康任宁德市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德市农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林柏清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坤其任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世平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副院长(时间三年);
吴勇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从礼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超群任宁德市高级中学校长;
陈志强任宁德市农业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宁德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步晨任宁德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免去张小芳的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善长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宁政文〔2017〕181号)